2
圍困城的日子滿了,你要將三分之一在城中用火焚燒,將三分之一在城的四圍用刀砍碎,將三分之一任風吹散;我也要拔刀追趕。
3
你要從其中取幾根包在衣襟裡,
4
再從這幾根中取些扔在火中焚燒,從裡面必有火出來燒入以色列全家。
5
主耶和華如此說:這就是耶路撒冷。我曾將她安置在列邦之中;列國都在她的四圍。
6
她行惡,違背我的典章,過於列國;干犯我的律例,過於四圍的列邦,因為她棄掉我的典章。至於我的律例,她並沒有遵行。
7
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因為你們紛爭過於四圍的列國,也不遵行我的律例,不謹守我的典章,並以遵從四圍列國的惡規尚不滿意,
8
所以主耶和華如此說:看哪,我與你反對,必在列國的眼前,在你中間,施行審判;
9
並且因你一切可憎的事,我要在你中間行我所未曾行的,以後我也不再照著行。
10
在你中間父親要吃兒子,兒子要吃父親。我必向你施行審判,我必將你所剩下的分散四方。」
11
「主耶和華說: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厭的事玷污了我的聖所,故此,我定要使你人數減少,我眼必不顧惜你,也不可憐你。
12
你的民三分之一必遭瘟疫而死,在你中間必因飢荒消滅;三分之一必在你四圍倒在刀下;我必將三分之一分散四方,並要拔刀追趕他們。